理昂知道自己没人缘,也了解辉的性格,虽说辉才是大家眼里的猎物,可理昂何尝不是前有虎后有狼的处境,后方一个个盯着他落败捡漏,前面两个跟自己深仇大恨的高手,打不过,被辉杀死,被捡漏,回去受考卡先生问罪。他的结局几乎和辉一样,横竖得死。无奈之下,他只好祭出杀手锏。 黄色文学永久地址: huangsewenxue.com 最新的免翻地发布:huangsewenxue.net 自动回复邮箱:bijiyinxiang@gmail.com “十精英,动手吧。” 理昂自己一人勉强顶住辉和诺玛一小会,十精英找出空隙后退,十人吞口唾沫,犹豫一小会之后,见争取时间的理昂被轻而易举的揍飞,心一横,十人互相吞噬,最终合为一体,从十精英变成一个新的生命体,更强,更快,更怪异。这就是理昂的杀手锏,伪究极生物,不仅能跟他一样使用魔力,甚至可以改造人类使用魔法的法则,也就是说即使是改造生物体,也可以使用魔法。理昂操纵遥控器,把禁魔结界关掉,让伪究极生命体可以使用魔法,他知道可以使用魔法的话辉也会变强,但是不这么做,那理昂就只能坐以待毙,不如赌赌看杀手锏能不能奏效。这个伪究极生命体散发着异样的气息,其形态上仿佛人体,给人的认知则很奇异,明明是人形,在场的所有人皆无法用言语去形容。这种超越认知的存在感,让诺玛一时半会沉浸在本能的惊异中无法动弹,唯独意志力坚定的辉,失去禁魔结界的压制之后,进行魔力外放,进一步强化肉体,挡在诺玛的面前,直面眼前不可视不可语的伪究级生命体面前。 有辉可靠的背影遮挡,诺玛的精神稳定许多,对方是怪物中的怪物,诺玛绝不能让辉独自面对,此番勇气和爱的加成,令诺玛逐渐冷静,又是与辉肩并肩,狮虎合击对战伪究极生命体,场内场外的人大部分因为伪究极生命体从而受到精神上的冲击躺倒,只剩下精神力强大的高手们可以绷紧神经注视战斗,除此之外,还有赶到现场围观的赛菲斯东和路易,大家意识到,很快,这场足以计入史册的劫法场战斗,即将迎来终局。 [newpage] 伪究极生命体顾名思义,其实是研究究极生命体时出现的失败品,通过对失败品的改造,从而把失败品变成副产品,理昂称其为“渎神”,既世界由神创造,世间万物的生命,皆为神的子弟,然其子弟自行创造出完全不属于神所创造的生命,便是亵渎。同理,成功研究出来的究极生命体,理昂则称之为“造神”。原本,理昂担心辉不肯把“造神”交给思鸠家族,是因为辉已经掌控“造神”,想利用“造神”的力量来复仇,现在看来,似乎辉和他一样,并不知道如何让“造神”觉醒力量。既然如此,“渎神”就有机会打败辉和诺玛。 面对“渎神”,辉和诺玛不遗余力,他们深知,面对这个无法认知的怪物,不可能不战而退。辉以前和泊拜家族战斗的时候,曾经面对过类似的生命,如果无法在意识里对其存在产生认知,则无法对之造成任何伤害。 “诺玛,不要去观察或者企图搞清楚那怪物是什么东西,而是要想象,不要进行复杂的想象,把它想成你能应对的敌人,把它想象成你认识的对象,然后按照你的想象去攻击。” “我的想象……!” 诺玛闭上双眼,共生体盔甲覆盖她的面部,经过盔甲变形,穿着铠甲的诺玛变成一个高大的“虎人”,她做好准备,把“渎神”想象成一个对手,一个该死的对手,一个现在就在附近歇逼的对手,理昂。共生体盔甲可以和宿主进行肉体适应,完全适应化之后,诺玛可以短时间内和共生体盔甲进行完全同步,这就是诺玛最强的杀手锏:如虎。辉看诺玛准备一战,自己也使出擅长的强化魔法,同时进行雷电和火焰两个无上魔法的双重咏唱。无上大魔法的咏唱需要一定的时间,何况是两个无上大魔法的双重咏唱,一般情况下,辉会借用延迟咏唱和其他战术来保证咏唱能够顺利进行,作为对手的“渎神”没有动作,辉便不多拐弯抹角,站原地就开始咏唱。 “‘渎神’,动手!” 躺在一边的理昂尽力的挺起身子,为了给十精英合体拖时间,只身面对全力以赴的辉和诺玛,理昂差点就翘辫子,现在已经没有变身的体力,光恢复伤势就已经够呛。听到主人的理昂的命令,“渎神”总算开始动弹,它像是飞、走、爬、飘?没人看得懂它的行动方式,总之,在向辉靠近,很快,很慢。诺玛挡在辉的面前,她要帮辉拖延时间,按照辉的吩咐,诺玛的眼里只有两个理昂,一个躺在地上奄奄一息,一个面无表情朝他们走来。既然是理昂,诺玛就不客气了,她主动冲前,其速度超越极限,甚至达到特化速度的十精英其中一位的程度,除开部分高手的肉眼能跟得上,大部分人根本看不见诺玛急速的身影。她张开利爪对着“渎神”毫不犹豫的挥舞,锋锐的共生体利爪轻松撕开“渎神”发着淡蓝色幽光的身体,五道伤口没有渐出类似血液的体液,反而发出白色的柔和光芒,看起来仿佛很神圣,接着没等人感叹,伤口里就窜出七八只形态奇异的蠹虫。这种东西,刚才和十精英战斗的诺玛早已司空见惯,用手往前向右抡一圈,抓住所有蠹虫直接扯断。“渎神”学习诺玛的做法,好似人形左手的手变成拥有十几根爪子的模样,快速的挥向诺玛。诺玛纵身跃起闪避,侧身左蹬踢,精准的踢在“渎神”似是而非的脸上。此等重击,换做方才的十精英,必能重伤其身,可“渎神”不同,它软化即将受到冲击的部位,橡皮一样的质感缓冲掉踢击的力度,好似人形的肩膀上长出两条好似腿脚一样的部位,使出和诺玛一样的踢击。诺玛以双臂相抵,挡住双重踢击,借用其力道在空中翻转一圈落地,双手的利爪再度挥舞,十道撕裂空气的锋利烈风朝着“渎神”飞舞而去。“渎神”同样以双臂格挡,两条人形似的手臂当即断成十几节,斩断手臂的烈风还在“渎神”身上刮出十几道深深的伤痕,要是真正的理昂中了这招,得变成好些肉块在地上恢复一段时间。“渎神”轻而易举的重塑肉体,诺玛造成的重伤如同从未有过一般,强大的恢复力让诺玛意识到,这个怪物的实力不是十精英加起来的十几倍那么简单。 好在“渎神”目前为止都没主动进攻的迹象,只有对诺玛进攻后的防守反击,这对拖延时间让辉使出双重无上大魔法来说是好事,但诺玛却觉得越来越不简单,压力越来越大。“渎神”在学习,它在学习诺玛的进攻方式,每一次的反击,都会用更强的威力使出相同的招式,除此之外,诺玛的攻击都被“渎神”一一无效,就算勉强造成伤势,“渎神”也会以惊人的速度重塑肉体。经过几十轮的进攻反击后,“渎神”已经掌握了诺玛如虎的作战方式,它的身体开始变化,下半身变成了兽形,同时拥有六条形似诺玛覆盖共生盔甲后的腿脚,上身则拥有六条形似诺玛覆盖共生盔甲后的手臂,怪异且相似的模样有种说不出来的违和感,看得身经百战的诺玛毛骨悚然。这时候,诺玛已经无法把眼前的“渎神”当作理昂来看待,渐渐的,不过是看了那么几眼,诺玛的精神就开始遭到污染,许多奇怪的自己在他面前做出无法用言语形容的怪异动作,相似又不同的声音在脑子里发出高低不同的叫声。诺玛的脚步开始站不稳,身体本能的颤抖,大脑亦逐渐无法正常思考,诺玛察觉到有什么在干扰她的大脑,企图去搞清楚真相,然而越是去想,她的精神就越陷入无底的深渊。 “辛苦你了,诺玛。” 当诺玛在精神崩溃的边缘徘徊,可靠的声音悠扬飘来,把她从疯狂的悬崖边上拉回正轨。隔着共享感官的共生盔甲,微暖的体温把她包裹,充满爱意的拥抱,让这位人高马大的女人初次体验到浪漫为何物。她的视线重新回到辉的身上,心爱的人浑身电闪雷鸣、烈火焚烧。现在,诺玛安心了,她知道如今的辉,无人能挡。漆黑的雷电与漆黑的火焰互相交织,宛如双龙交汇,撼天动地。这就是辉最强的招式,将雷电无上魔法和火焰无上魔法使出后尽数吸收,把自己化为魔法生物,兼顾雷电的速度与火焰的爆发,辉拥有了与不断学习进化的“渎神”一战之力。 “渎神”呆呆的看着眼前的变化成半魔法生物的辉,试图去理解和学习辉变身的原理。那对看似人形的眼睛,刚把辉的身影完全印入眼帘,这个景象甚至还没从它的眼睛传给大脑,辉就已经来到“渎神”的面前,提膝,飞撞,惊雷与爆炎同时炸裂。在场的所有人,就连肉体特别改造过的理昂,都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,甚至连声音都没有传到所有人的耳朵里,“渎神”的六足就开始脱离地面。最前双足的脚尖还没离地,甚至连爆炸的而冲击波还没蔓延开来,辉就展开第二轮,不,第无轮,不,第十八轮,不,第五是三轮,数不清,已经数不清。雷和火,是光源,辉,就是光源中散发的光芒,尽管是黑色的,但确实是光芒无误。光的散发,比眨眼瞬间更加瞬间,就在那漫长的一秒钟,辉超越光速,无法准确捕捉其身影的器官,甚至产生了辉扭曲空间的错觉。直到“渎神”恐怖的适应力和学习能力以及思考能力终于理解到发生什么事情,摧枯拉朽的攻击已经彻底破坏它最重要的大脑和心脏。它想要进化,想要变化成更强的样子,只可惜,那想法终归昙花一现,变化做过眼云烟。 就像以前对付研究所守卫五天王一样,辉从开始就竭尽全力不留余地,他在诺玛的身后安安静静的咏唱时,已经见识到这个怪物有多么可怕的学习能力和进化能力,诺玛最强状态的如虎潮涌般的攻击没一会就失去效果,更恐怖的是它完全学习之后还会以类似的形态,发挥出比原来更好的效果,这种打击足以动摇人心,人的意志力一旦不够坚定,其无法认知的存在就会无意间侵蚀人的大脑,达到精神和肉体上的双重抹除。所以,辉必须一开始就使出全力去干掉“渎神”,若是被它学习和适应,那么他和诺玛就绝无胜利的可能性。以防万一,辉还特意用火焰把“渎神”的碎片全部烧得一干二净,以防其再生。当所有人的五感终于抓取到相关的信息,包括理昂在内,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。眼睛只能看到剧烈的雷电和火焰的轰炸,耳朵只能听到魔法蹂躏耳膜的声音,皮肤只接触到骇人的冲击波,鼻子只能闻到焦土的臭味。当这一切消失,刚才还让众人无法直视的“渎神”已经消失不见。众人皆难以置信的瞪圆了双眼,不仅惊讶于辉从没使出过的而招式,还惊讶于其瞬杀“渎神”的恐怖之处。 解决掉“渎神”,眼下要处理的,只剩场外虎视眈眈的其他三大家族的干部。展示了隐藏已久的杀招,辉量到所有人不敢轻举妄动,转身照看瘫坐在地上的诺玛。 “好、这…这…厉…。个,…害。以…要…学习。我、可以…。” 诺玛断断续续的口吻奇异的说着不成句的话语,辉惊讶的拆开诺玛的共生头盔,发现诺玛眼神涣散,神志不清,她的眼睛里映照着的不是眼前的辉,而是另一个已经消失的生物,“渎神”。辉推测,“渎神”不仅能在物理层面存在,还能潜伏到人的精神世界里,只要遭到它的精神污染,使得目标对其认知产生混乱,“渎神”就可以在肉体消失殆尽的情况下继续存活。辉双手急忙捧住诺玛的脸,闪烁着电光的双眼直视诺玛的眼睛,将自己的精神认知投射到诺玛的脑袋里。在诺玛的精神中,“渎神”已经侵略了大半的意识,差点就要把诺玛夺舍,好在辉及时阻止,避免悲剧发生。 “渎神”见到辉,显得非常兴奋,它看上去好像单纯的猴子又跳又叫,可是认知里却觉得他表现得十分冷静,只是面露微笑,辉不管这一套,坚定的意志完全不受“渎神”的影响,在精神领域之中,辉甚至拥有自己完整的手脚,在这种唯心领域,想象力和意志力就是制胜关键。“渎神”已经在现实中领教过辉的强大,所以它想要变成辉的模样,模仿辉的招式。精神世界里没有时间和空间的概念,辉不管三七二十一,直视“渎神”,给予了现实中顷刻间摧毁“渎神”的巨大压力。出于生物本能,“渎神”自然的进行反应,然而它还没彻底学习到辉的招式,其想象力达不到对辉的雷炎攻击产生影响,迫于压力,它变成辉的模样后以使用魔法的方式放出雷电和火焰攻击,理所当然,如同水滴遇见浪潮,不值一提。轰雷跟爆炎淹没“渎神”,经过现实世界的瞬杀之后,“渎神”已经自我进化出一定的雷火魔法抗性,加上精神世界里,只要诺玛受到的精神污染还没清除,“渎神”就不会消失。这对辉来说不是什么好的发展,这只怪物的进化能力和学习能力非同凡响,战斗时间越长,辉的胜算就越低。为此,他不得不一边对“渎神”进行精神攻击,一边想办法清除诺玛遭受的精神污染。 两者从诺玛的精神浅层一直打到深层领域,这里是她的意识内部,保存着诺玛的记忆和人格。辉必须在这里决胜负,万一失手,不仅诺玛会被夺舍,自己的精神也会被困在这里。渐渐能够抵抗辉的雷火攻击,“渎神”终于完完整整的变成辉的样子,这是它诞生以来目前遇到的最强的存在,以至于它没有改造辉的模样。两个一样的人在精神世界里交锋,随着“渎神”快速的进化,辉的攻击慢慢失去效果,速度和力量还被它追上。再这么下去,“渎神”必胜无疑。 “诺玛!” 辉不是没想到这一点,他的攻击不完全是为了摧毁“渎神”。由于渎神渴望获得齐肩辉的力量,精神过于专注在辉的身上,导致精神污染的进度停滞不前,来到诺玛的意识深处之后,辉的雷电和火焰,随着辉的想象力和呐喊,变成一句句昔日的言语。爱人的声音不断回荡在诺玛的精神领域内,一对兽瞳在混乱的精神中展开,赤红的眼眸注视着脑袋里的不速之客。 “诺玛!是我!辉!快醒醒,把‘渎神’从你的精神里赶走!” 辉左手黑雷,右手黑炎,双手并拢格挡,防御住“渎神”的千变万化的手臂,距离它彻底理解辉的半魔法生物形态只剩一步之遥,马上,它就可以进化超越辉的生物。兽瞳只是注视两人的战斗,没有给予回答。辉没有多余的精力可以空出来想办法,已经进化到同样强度的“渎神”,开始在战斗中占据上风,压着辉打。双方同样使出雷炎轰炸,耀眼的光芒照亮整个精神领域,两者的精神力强弱在“渎神”领悟到辉的雷炎姿态之后,发生彻底的转变,强于辉几十倍的精神力彻底将其压制,眼看着雷炎即将吞噬掉辉的意识,辉使出吃奶劲大吼道。 “不是你说的要和我去其他城市,做份正经的工作,过上平常人该过的日子吗!现在我来了!你呢!你愿意和我走吗!” 噗通,噗通噗通噗通,心跳声,剧烈的心跳声,震耳欲聋的心跳声。凝视着辉和“渎神”的兽瞳变得温和起来,眼睛周围的面部变得清晰,随后,一个超级巨大,巨大到辉和“渎神”对比起来不过是跳蚤大小程度的身影,出现在宛如宇宙中广阔无边的精神领域之中。那是诺玛的意识,她因为辉的言语,触动到内心最渴望的愿望,如愿的精神吹飞了所有“渎神”的精神污染,净化意识。 “辉!这可是你说的!” 自我意识重新占据主导地位,诺玛大手一挥,直接把“渎神”拍出十万八千里,无法继续维持精神寄生的状态,“渎神”只好从诺玛的精神中逃离。三者重新回到现实世界,而他们在精神里的战斗,对现实来说不过晃眼一瞬,谁都不知道为什么消失不见的“渎神”又出现了、原本瞬杀“渎神”的辉忽然遍体鳞伤、唯唯诺诺的诺玛再度充满活力,从辉瞬杀“渎神”到三者之间的变化,没有人搞得懂这一会儿到底发生了什么。 一时的危机暂时解除,旧的危机变成新的危机。彻底学习辉的杀招之后,“渎神”的强度已经超越面前的原主,它不仅肉体强度和魔法力量都超过眼前的两个高手,连智慧也到达了超越常人的地步,“渎神”想试试看,现在的它,究竟有多强,眼前,正好有自己的“恩师”可以试试。躺在一旁的理昂目睹全程,尽管他不知道“渎神”为什么会重生,但他知道情况的发展还没超乎他的意料。和辉的战斗,必定会使“渎神”得到成长,只要它的成长还没超出理昂预料的范围,就还能把握住接下来的发展,理昂还有控制住已经拥有独立意志的“渎神”的办法。 精神领域里的战斗受的伤,会原原本本的呈现在肉体上,在精神领域里和“渎神”大战过后,辉早已伤痕累累,纵使他恢复全盛时期的能力,再加上全盛时期的诺玛,依旧不敌如今进化成功的“渎神”。面对咄咄逼人的怪物,辉和诺玛互相依靠,且战且退。狂风骤雨般的连环攻击下,辉和诺玛渐渐招架不住,分别被击飞自各处,而辉正好落到装货物的大箱子边,辉认得这个箱子,顿时紧张起来。原本还有余力闪躲“渎神”玩耍似的攻击,这会儿突然一改方式,不闪不躲,正面全力的挡住“渎神”的魔法冲击波,仅仅这个变化,等待许久的干部们,开始行动了。 毫无疑问,等待已久的究级生物,就藏在那个辉需要去守护的箱子里。 “孩子们!快出来!” 全力防御的辉冲着身后的箱子大喊,砰的一下,四胞胎直接从箱子的侧面撞个窟窿,应声而出。就在她们现身的时刻,“渎神”停止攻击,它忽然瑟瑟发抖,失去拥有智能后冷静的姿态,怪叫怪喊,屁滚尿流,最终失去逃跑的想法,倒在地上蜷缩成一团。正要冲上去强夺“究极生物”的干部们,包括理昂和辉,全员被眼前“渎神”的反应给吓唬住。 这么强的怪物突然害怕成这样,难道是究级生物觉醒力量了?所有人不约而同的诞生这个想法时,从斯东和路易那了解过究极生命的辉更快的想到其他可能性。虽然孩子们还没觉醒作为究级生命的能力,可“渎神”作为已经进化到一定程度的生物,拥有更高感知的它,实实在在的感受到生物之间弱肉强食的关系,就像青蛙见到蛇就不会动了一样,那是弱者面对强者时天生的怯弱。 这份意外,给予了辉最好的机会。 “对不起了孩子们!” 他迅速转身,粗鲁的用魔导手臂把孩子们抱起来扔到诺玛那边,随即转身回来,启动了魔导手臂和腿脚里刻印的无上大魔法延迟咒语,有了斯东和路易帮他进行肉体强化,再加上还未解除的半魔法生物形态,辉才得以使出四个无上魔法并且进行融合。这个融合魔法是辉和苏拉讨论并且试验后得出的结果,加之本四和十四帮忙在先进上做手脚,还有沙克暗中对场地的布置按照辉的意思实行修改,辉才能用出足以困住所有对手的毁灭结界。四中元素互相交融,透明的结界中,无数魔法阵缭乱闪耀,查觉不对劲的干部和他们的手下已然困在其中,全员受到魔法枷锁的固定。 “辉!你疯了吗!?” 同样困住的理昂吓得脸色铁青,因为他认识这个离谱的魔法。过去,辉曾经和自己的手下们研究各种魔法和招式,这个是他曾经提及过的东西,属于教会禁忌之一,以人体作为媒介启动的结界魔法。理昂以为那是辉的玩笑话,毕竟要以人体作为媒介,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,根本不像辉的风格,没想到,辉所想的人体媒介竟然是自己本身。以肉体为媒介,把肉体、精神、魔力全部作为原料,同时启动几个属性相克的无上魔法强行融合,再以强力结界困住,不可融合的魔法最后在结界内反发,就能以超乎想像的威力把结界内部毁得一干二净。也就是说,是一种以一敌百的同归于尽手段。 “辉!!” 诺玛把几个想要跑去辉身边的孩子紧紧抱住,失声大喊。 “放心吧,我答应你,不会有事的!” 随着辉帅气的回眸,刺眼的白光吞噬一切,没有声音,没有震动。海浪轻轻拍打码头,潮汐上涨,把十四和本四视线准备好的船顶到码头边。尘埃落定,喧闹的码头,刹那间平静下来。由于辉施展魔法时的状态不佳,毁灭魔法没有达到最佳的效果,没能耐的人死了,有能耐的人还能在地上抽动和挣扎,这便足够了,至少,想要追杀他们的人,暂时不能继续行动,不想追杀的人,则在远处眺望。辉死了吗?他没死,多亏山来那个的修女给予的十字架。银色的十字架挂坠蕴含着祈祷的力量,那份温柔的奇迹,保住了辉的性命。圣光笼罩着辉疲惫不堪的身体,动弹不得的辉只能依靠魔导假肢支撑身体。四脚朝地的模样狼狈不堪,好歹还活着。激动的诺玛和四胞胎急忙跑过来,扶着辉破破烂烂的身体,朝着码头一步一步的离去。 “十四本四,你们在做什么呢?快点——”本四十四关掉魔法联系器,安静的目送辉跟诺玛离去。 “苏拉,你为什么——”苏拉把魔法联系器扔掉,露出满意的笑容,眺望着远去的朋友。 “沙克分团军团长,你快点去抓住那个——”没等市长把话说完,沙克就一拳把他揍晕,然后无奈的叹气,感慨今天发生的事情。 “辉,太好了……我们做到了,再坚持一下,上船后我就帮你治疗!” 诺玛两眼泪汪汪,丝毫没有女汉子威武的形象。四胞胎们也是,陪在他们身边紧紧跟随,几对可爱的大眼睛担心的看着辉。 “呵呵……我说过,咳咳咳!哈啊……哈啊…不会有事的。孩子们,来,看看…咳咳,这就是我跟你们提到过的诺玛……哈啊…嘶——哈——,沙克还有十四本四你们见过,站那边的就是……帮你们接生到这个世界来的斯东和路易,还有站在他们中间的赛菲。咳咳咳!哈啊…咳咳!那边,站在房子上的性感美女,那个就是和你们说过的苏拉,嘿嘿,要是没有这些朋友,我都没办法带你们离开……咳咳咳!。” 虚弱的辉,说话断断续续,艰难的咳嗽,依旧硬要给孩子们介绍认识。四胞胎们乖乖的朝着辉说的方向望去,还会点点头表示打招呼。远远的,苏拉、本四、十四、沙克、斯东、路易还有赛菲,对着他们离去的身影挥手。辉虽然没有回头看到,还是默契的举手挥摆,表示道别。 “啊……对哦,咕嗯……哈啊——我还没给你们,咳咳咳,没给你们起名字呢。我、呼——我没给人起过名字,想了挺久,咳咳,哈啊哈啊……嘶——呼——你们两个,长得一模一样,都是金发异色瞳,看你们平时的表现,听我讲故事的表情,咳咳咳,我知道你们热爱自由,就以‘自由’给你们起名字,你呢,就叫菲利多姆;你呢,就叫丽贝菲利。” 辉指着金发的男孩,再指着金发的女孩。 “怎么样,诺玛?” “嗯,嗯。好名字,很适合她们。” 辉转头,得意的笑着询问,诺玛也同样笑着,点头回应。 “还有,还有你们。呵呵,两个小美人、咳咳咳!咳咳咳咳!哈啊…哈啊……你们,你们两个的话,究级生物是造神,就给你们加个神字,咳咳咳…!咕……看得出来你们渴望感情,追求浪漫,喜欢红色,就给你们起同姓同字,你呢,就叫红神真梦;你呢,就叫红神幻实。” 辉指着红发的男孩,再指着红发的女孩。 “怎么样,诺玛,合适吗?” “挺好,很适合。” 辉第二次转头,得意的笑着询问,诺玛还是笑着回应。 有了名字,辉亲自给四胞胎起的名字。孩子们高兴得不行,朝着船快速的跑去。 “哈哈哈咳咳咳咳!哈啊……看看她们高兴的样子,真可爱。嘶—呼—诺玛,等到外面,我们一起抚养她们,跟这几个孩子一起过上平凡的生活咳咳咳……,算不算违背我以前想要匡扶正义的梦想呢?” 辉的双眼些许朦胧,追视着跑向海平线的孩子们,虚弱的翘起嘴角。 “不,不算。你一直都在做你梦想的事情,只是有大有小而已。从小的开始累积,总有一天,你一定能完成梦想。” 诺玛搀扶这辉,总算到了码头。她把辉暂时放下,带着几个孩子先上了船,启动船上的魔导装置后转身,孩子们则打算把辉从码头上迎下船。此时,已是黄昏时刻,橘红的夕阳不是那么刺眼,照耀大地的太阳,慢慢的没入水平线里。他不曾背弃童年稚气的梦想,拯救几个孩子,亦是他实现梦想的一步。至于重回巅峰,在今天留下劫法场的一幕,从三大家族手中逃脱,足以在这个城市留下历史性的一笔。看着眼前的四个孩子,他露出犹如往日温柔的笑脸。 “孩子们,缘分,真是有今生——” 砰。 落幕的弩声,打破薄暮的寂静。浓郁的鲜血,飞溅在四胞胎可爱的脸蛋上。理昂,他变得怪异的身体,张开血盆大口,吃掉了只会害怕蜷缩的“渎神”,借此回复些许行动力之后,拆开陷阱里设置的魔导弩,瞄准辉的脑袋,扣下扳机。 “呃……啊……” 魔弹贯穿了辉的头部,血液和脑浆流落,打湿了辉的脸,模糊他的视线。在他失去知觉的前一刻,孩子们的笑脸,就是他看到的最后一幕。场外,苏拉、本四、十四、沙克、斯东、路易、赛菲一齐飞奔过来,他们共同喊着辉的名字,冲向理昂。理昂不认命,他继续把弩口瞄准魔导船,按紧扳机,魔弹齐刷刷的飞向载具,此时,本该已经死去的辉突然回光返照,他站起来,张开双臂,以身躯阻挡,本该穿他身体的魔弹,通通无法穿过。此时此刻,孩子们有生以来,第一次叫出声音。 “爸爸!” “爹爹!” “父亲!” “爹哋!” 四个孩子,四种叫法,若辉还听得见,肯定会觉得这很好笑。 “辉……!” 诺玛摇头落泪,把施展着魔法护盾挡住子弹的孩子们拉会船上,看上爱人最后一眼,咬紧牙关,开启载具,从码头上飞一般的离去。 无论魔弹如何击碎辉的身体,那破破烂烂的身子就是不会倒下。这不得不让理昂感到震撼,即使小人如他,亦发自内心的感叹。 “辉哥,你的时代结束了。” 这是他第二次,由衷的带着尊敬来称呼辉。 辉总是穿着一身黑,黑头发黑眼睛,给予孩子们黑黑的印象,实际上,辉是她们的光。那矗立在码头上不曾倒下的身躯,看起来不高大的形象,却是为他们遮风避雨的高山,那么的伟岸。菲利多姆泣不成声,因为没有可靠的爸爸给他依靠;真梦梨花带雨,因为没有温柔的爹爹给他讲故事;丽贝菲利泪湿罗裳,因为没有温和的父亲给她做饭;幻实嚎啕大哭,因为没有有趣的爹哋给她吹口琴。黄昏沉静,海浪依旧,早就安置在魔导船上的猫咪,不停的喵喵叫着,它肚子饿了,希望辉给添饭呢。码头上,辉口袋里的口琴,掉入海中,不知道是不是大家的错觉,一望无际的海面上,动听的口琴声幽幽漂荡。 六年后,这个城市依然由三大家族掌控,苏拉、本四、十四、沙克,各自因为放走辉,分别被思鸠家族和考卡家族抛弃和追杀,沙克遭到革职,赛菲因为包庇过罪犯,被教会罢免修女身份。五人加上斯东路易,这些辉曾经的好友聚集在一块,组成新的势力,在三大家族的夹缝中壮大。 城市依然繁华,没什么改变。光鲜亮丽的外衣,华丽的服饰给予人雍荣华贵的印象,丝毫不会思考衣服底下已经红肿发炎的伤口,以及,在这些伤口附近侵蚀身体的病毒细菌。有的脏东西是座城市里毫无作为的渣滓,有的是贫苦无奈为了一口饱饭拼死拼活的穷人,有的是欺软怕硬无恶不作的恶霸。所幸,有人愿意收拾收拾这些脏东西。 城市昏暗街头的小巷内,一家老旧的小酒馆,今天也没什么生意。酒馆的店面不再是老板自己的财产,他还得给考卡家族的人交租,本不富足的酒馆老板手头,最近变得有些拮据。市场的某个老奶奶已经去世三年,除了做果汁的手艺外,他没有从老奶奶那得到什么,即便如此,他还是会每年买点祭品去看望一下老人家的坟。鲜甜的果汁已经没有搞头,三天两头,只有些口袋里没几个铜币的家伙,来这里喝点馋了水的酒解解渴,嗑唠嗑唠。以前有个来酒馆却从不喝酒的客人,从酒馆开始出售果汁起,有好几个年头,天天都会来喝上一杯酸甜可口的草莓汁。 “老板,给我们各来一杯草莓汁。” 正在擦杯子的老板,停下了手里的擦玻璃杯的活,缓缓抬起头。 [uploadedimage:5025197] 第2章 请忘我(完结) 全镇子最大的建筑物,一个宽阔的教堂,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婚礼,镇长的儿子和镇子里医务室的护士结婚了。全镇的居民们都来到了教堂里,为帅气的新郎和美丽的新娘,献上了衷心的祝福。 苍蓝的天空中,高挂其上的太阳,为这场婚礼送上了温暖的阳光,空中的白云也在微风的邀请下,缓缓的飘了过来。周围的绿树被风吹得唦唦发响,在空中鸟儿们叽叽喳喳的伴奏下,与鲜艳的花朵一同跳起了欢快的舞蹈,一切都显得那么的美好。 在这种幸福的时候,教堂不远处的一口井上,坐着一个面朝井内、披散着漂亮红色长发的少年,他摇晃着细白的双腿,微微的翘起嘴角,看着井内荡漾的涟漪。虽没有和其他镇上的人一起进去教堂内,为恩爱的新人给予祝福,却还是轻声的哼唱起了结婚进行曲,以自己的方式,祝贺他们永远幸福美满。 传闻,在这个不普通的镇子里,有一个红色的恶魔之子。他会招来灾厄,令庄家欠收,使人生病;他杀人如麻,饮人血食人肉,维持青春;他妖艳抚媚,诱惑男女,破坏爱情和家庭。红发、红瞳、红唇,是他最引人注目的标志,见到他的人不是丧命就是发疯,就连只是听说,都会因为恐惧而不停的哆嗦。 新郎和新娘,被居民们喜爱着,他们全都来到教堂,不仅是为了见证这一美妙的时刻,还是为了从红色的恶魔之子手中保护他们。即使听闻恶魔之子的凶残可怕,也愿意为这对爱人拼上性命。 “哼~~~?” 少年也是,为了守护她的幸福,留在了教堂外,坐在了井边上。他是那么的轻松自在,没有丝毫的胆怯,继续的哼唱着。白哲的双手,按在井边,撑着自己纤瘦的身子,他不再看着井内,而是抬起了头,用那对赤红的眼瞳,仰望着碧蓝的天空和悠然的白云。少年不会忘记,与她玩耍过后,两人躺在草坪上,静静的看着同样景色的以前。 教堂里,婚礼开始了,新郎和新娘踏着红地毯,身着纯白婚纱的新娘,美丽得让人感动。他们互挽着手臂,走到了神父面前。新郎的内心很激动,看着即将要成为自己妻子的新娘那头犹如丝绸的金发,他不自觉的抬起了手抚摸—— ——抚摸着自己的红发,少年清楚的记得,最爱的她说过,很喜欢自己的头发,既柔顺又亮丽,因此,他将自己的头发留得很长,都已经超过腰间。以前,她还曾说过少年长得很漂亮,就像女孩子一样,所以很喜欢拿着木梳为少年梳发。柔软的手触摸着自己头发的触感,他永远都不会忘记,很温柔,又怜惜。撩动着一根根鲜红的发丝,仿佛时间的流动,从指间嗖嗖的溜走了。 居民们见到他们幸福的笑容,也很开心的笑了,祝福透过鼓掌,清楚的传达到了新郎和新娘两人的心中,他们互相看了看彼此,新娘那对犹如宝石般晶莹剔透的碧蓝色双瞳,清楚的倒映—— ——倒映在深红的眼眸之中的,是井中清水里,少年自己的双眼。最爱的她,经常会盯着着自己的双眸发呆,当少年问起她在看什么的时候,她就会露出灿烂的笑脸,夸赞自己红色的双眼很迷人,搞的少年总是害羞的红通了双颊。那种美滋滋的心情,至今都深深的烙印在心里,在不开心的时候,就会回想起她的言语,然后,心满意足的微笑。 在神父的询问下,新郎和新娘互相宣誓,早已经一心同体的两人,根本就不会再惦记着其他人。教堂内的大家都沉浸在欢喜之中,视线全都集中到即将要接吻的两人身上。新郎有点害羞,但还是轻轻的抱住了新娘,慢慢的靠近了新娘,有点紧张的,朝着那对柔软的红唇,贴合—— ——贴合着嘴唇的手指,好奇的揉了揉。当她对自己告白的时候,就被夺走了初吻。心砰砰的跳动,四肢都在颤抖,眼睛难以置信的瞪大了双眼,整个人都处于恍惚之中。那是从花苞里绽放的恋爱,虽然青涩,却也甜蜜。一瞬间的接吻,少年的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,从未觉得那对湿润柔软的嘴唇,是那么的吸引人,令他至今都无法忘怀。那时候的她,亲吻完之后鼓起勇气告白的样子,真的非常可爱…… 恶魔之子是被憎恶的,但没有了记忆的她,依然对自己伸出了温柔的手,帮助了自己;恶魔之子是不详的,但没有了记忆的她,还是与自己成为了朋友,接纳了自己;恶魔之子是会杀人的,但没有了记忆的她,仍旧对自己袒露真心,信任了自己。 可是,那是不可以的——唯独曾经被爱过的自己,是绝对不可以的。少年的心,多少次被她刺痛了呢?该称之为折磨,亦或是幸运呢?她为了少年,付出了代价,可怜的少年,才能从冤死之中复生。 “我不后悔哟!” 她在失去记忆以前,对自己说过的最后一句话。一开始,少年总觉得那是很傻的行为,直到了现在,她快要得到终生的幸福时,少年才明白,她说这句话的心情。很开心,很乐意,只要你还在,一切都是值得的。 新郎和新娘,拿出了结婚戒指,分别戴在了对方左手的无名指上。闪烁着淡淡的光芒,连居民们都忍不住的从眼角中渗出了感动的眼泪。新娘抬起了自己的手,深情的看着戴着结婚戒指的左手无名指—— ——左手无名指上,帮着一条红色的发带,样式很可爱,本来是少年买给她的,因为她总是帮着双马尾,所以少年买了两条。可她却将其中一条送给了少年,然后将其绑在了左手的无名指上,说暂时代替结婚戒指,少年今后就是她的了。 新郎牵着新娘的手,两人又一次的踏上了红地毯,在走到了门口时,新娘对着心爱的新郎说—— ——“我爱你!不管你是不是什么恶魔之子都无所谓!我真的很爱你!” 少年无奈的笑了,明明都失忆了,却再一次的向自己告白。真的是……太犯规了。为什么要在决定已经放弃她的时候这么说呢……明明、明明不可以再与自己有任何瓜葛的…… “为什么你还要再对我告白呢……这样岂不是,我岂不是会变得更自私了吗!” 少年哭了,在大家幸福的笑着的时候,他伤心的哭了。那个她,不能再爱上自己,因为那样,会使她恢复记忆,就会记起与少年在一起的时候,然后感到幸福。她不能幸福,因为那就是她让少年复活的代价。 新郎和新娘打开了教堂的大门,从里面倚靠着对方走了出来。少年回过了头,正好和注意到她的新娘对上了视线。最爱的她,见到了少年最后流泪的笑脸,非常的……心爱。 “祝妳……幸福。” 红色的恶魔之子,跳入了井中,没有任何人记得,也不再被提起,仿佛从最开始,就没有存在过。 十五年后,一对夫妇,带着他们的女儿,回到了故乡,一个普通的镇子。少女和她的爸爸妈妈来到了当年结婚的教堂,双眼闪闪发亮,很高兴的到处观看,头上那条绑着红色发带的金色单马尾也跟着甩来甩去,十分惹人怜爱。当她好奇的看到了不远处的一口井时,整个人从激动中停了下来。 她看见,披散着漂亮红色长发的美丽,他摇晃着细白的双腿,微微的翘起嘴角,看着井内荡漾的涟漪。虽然教堂这边空无一人,却还是在轻声的哼唱着动听的结婚进行曲。恰好,少年回过了头,与其对上了视线。不仅只是美丽的红色长发,还有着迷人的红色眼瞳,柔润的红色嘴唇。 “祝你们幸福。” 只见他笑了笑,消失于眨眼瞬间。 第3章 通宵列车,前往天堂(完结) 呜呜呜!呜呜呜!一辆名为天堂号的列车,为宁静的夜晚,增添了一点喧闹。从烟囱排出的浓烟,在清澈的夜空中,划出一道不怎么美观的线条。列车内,大多数的乘客已经闭上双眼,在无所事事的列车上,进入了各自的梦乡。唯有少数的人们,各怀心情,仍未入眠。 有一位穿着纯白衣裳打扮的神父,忽然推开了货物箱的盖子,从里面缓慢的爬出来。他双手捂着脖子上的圆圈样式项链,为车上的乘客们,喃喃的祈祷。 在列车考最后的一个车厢里,一位穿着破旧大衣的壮年,就是这些人的其中一个。他坐在最后排靠窗的位置。跟有钱人的豪华车厢不同,他在的车厢,可谓是普普通通,甚至还要再糟糕点,掉漆的墙面,硬梆梆的座椅,还有稍微有点点裂纹的车窗,以及不知道是哪个该死的家伙几天没洗澡的恶心臭味。若不是他早就习惯了这种扑鼻的味道,恐怕会因此对着车窗外接二连三的呕吐。 壮年的身边,坐着一位老人,崎岖的皱纹以及满头白发,还有练移动都不方便的腿脚,估计年过半百了,或者已经有个七八十岁了。就是这样的一个老人,从壮年扶着他上座,到现在,没有和任何人说过一句话,也没有任何看上去与之认识的人,来和他交谈。简单来说,老人是自己一人坐上这趟列车。 壮年把自己的厚外套脱了下来,盖在了老人消瘦的身上。并不是因为壮年有多么的善良,才这么做。只是,他比较喜欢空气流通的感觉,加上车厢里难闻的味道,他还真不敢断定在到达目的地之前会不会来一次反胃。壮年开了窗,霎时间,呼啸的冷风就冲进了车厢里。现在正处于冷天气,外头的温度可比车厢里要冷的多,为此,壮年才为老人,盖上了他的外衣。至于其他人,壮年扫视了一圈,大致都蜷缩了身子,收紧了他们的衣裳。 壮年皱了皱眉头,又把车窗关小了点,仅剩一条缝隙,一条足以令他感到稍微舒适点的缝隙。他习惯了,习惯了这种有风陪伴的感觉。在给一位富豪工作,为其宽大的家宅当守卫的日子里,享受着扑打在脸上的空气,一直是壮年的乐趣。为什么会有如此奇怪的想法呢?壮年抬起了右手,手肘顶在了车窗的窗檐上,然后用拳头,撑住了胡茬没有刮干净的下巴。他的头抵在了窗边,感受着列车行驶在铁轨上的震动。尽管震动的车身不停的敲打着壮年的头,壮年还是不以为然,甚至感觉到舒服。 他闭上了略微有点血丝的双眼,舌头舔了舔稍微干裂的嘴唇,回想起童年的时光。多少年前,究竟是多少年呢,壮年有点记不太清了,总之,就是他还很小的时候,还在有亲人的家的时候,母亲给他讲过的故事。说是他们那个地方,生活着一群风之妖精,当人们感受到风的吹拂,就是这帮小淘气玩耍的时间,亦是她们出现了的证明。如果有人远离家乡,那人的亲戚就会向风之妖精乞求,把他们的话语带给远在他方的亲人。 这就是壮年喜欢风吹的原因,即便多年来,他从风里根本听不到家人的话语,他还是对此感到满足。就算远离家乡,那儿时深信不疑的风之妖精,依然陪伴在他的身旁。回想完了,他睁开了那对被不是很明显的黑眼圈围住的眼睛,转过头去,看了看正在熟睡的孤寡老人。漫长的夜晚,对睡不着的壮年来说,时段很悠闲无事的时光,就像他站在富豪家门前当守卫的那种无聊。长年的工作一来,他已经有了一种对付这种时光的方法,谈不上好,但管用。 壮年观察着老人的脸,思考起来。这个老人为何独自一人乘车?是没有家人?还是跟自己一样,正在回家的路上?家里,是否有人在等待他呢?或者,是老人前去寻亲?壮年在这个问题里,越陷越深,当然,他也没有得到答案。壮年并不是很聪明的家伙,只是觉得思考,能够打发时间。随之,他莫名的想到了在家乡等待他的,那唯一的亲人,壮年的老母亲。 就年纪来讲,应该和他身边的老人差不多。现在,老母亲到底长什么样?壮年,不是很清楚,除了书信来往,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他慈祥的母亲了。可能是因为睡得不太舒服,老人挪了挪身子,宽大的外套,露了一小块地方出来。壮年给老人拉了拉,顺便把外套的边沿塞到了老人身子下,防止再有这样的情况出现。 也许是和老母亲的身影重叠了,壮年对这个孤寡老人,有点放心不下。他清楚孜然一身的感受,那种时而会令一个高大的男人忽然落泪的寂寞。壮年不再看着老人了,他担心对老人的同情心,致使他到达家乡的车站后还板着脸,本来他的脸看上去就蛮凶的。他想让挂念的老母亲看到儿子最棒的表情,不管是满足的笑脸,还是感动的哭脸,都要比一张忧愁的脸要好。 穿过车窗缝隙的风,已经有点冰冷,可壮年还是没什么感觉。他又把练靠在手上,头顶着车窗边的墙上。他再次闭上了双眼,想象着老母亲舰到他之后的表情,想象着肯定会布满家里那张破旧小桌子的菜肴,想象着,与老母亲一起看着过去相册时的温馨。 那铁定比他在工作时因为一只流浪狗在他不知道的时候,拉了屎在门口时被主人痛骂的好多了。壮年有点后悔,他本不该想起那些不快活的事情,按他的个性,一旦想起来了,想要忘记会有点困难。距离黎明,不知还有多少,他没有多余的钱买腕表,因此断定不了时间。老旧的背包里,有一两件新衣服,那不是他的。是他自己在车站附近的服装店里买的。 那种价格,换做平时,他肯定看都不会看一眼。为了母亲,一个人孤苦伶仃的母亲,他掏出了现金,在几经考虑之后,买了两件比较适合老人家穿的。他本想买点别的,可在车站附近能接受的价格,也就只有衣服了。 他回过头,看了一眼坐在隔壁的老人,跟他一样,衣服明显是旧的,甚至比他的还糟糕,打了几个补丁。这让他下定决心,见到母亲之后,一定要先把衣服送给她老人家。忽然,隔壁的老人咳了几声,随后,有点辛苦的呼了口气。 不会是生病了吧?壮年这么想着。他又看了老人两眼,想了想,这天气这么冷,老人容易生病。他左手伸进了裤袋里,抓出了一把整齐的钞票。数目不多,但足够。回去前,应该逛一逛,看看可以买点什么药。 母亲没生病,那是最好的。药嘛,以后或许用得着,没什么浪费不浪费。万一真生病了,兴许能得到老母亲几句夸奖?壮年不自觉的笑出了声。那笑声里,带有一点的期待。再过不久,他所想的,都能实现了。不再是孤独守望,因为有日思夜想的家人陪伴;不再是无情的责骂,因为有思想和爱的母亲在等待;不再是无趣工作,因为能与挂念的人共同度过每分每秒。 充满期待的未来,令他想起了在前来车站前拿到的一张宣传单,当时他只是觉得传教士有点可怜,捧着一大堆的传单,貌似都排不出去,于是乎就随手的拿了一张。很快他就后悔,并且明白为什么这个传教士手上的纸张都派不出去。就因为他拿了一张宣传单,传教士就一路跟着他,罗哩罗嗦的向他讲诉一大堆莫名其妙的教义。导致壮年甚至要跑着离开…… 那张传单还在他的外套的袋子里,因为当时跑得急,就随手揉成一团塞进去。不知为何,他拿了出来,再看了一眼,只见上面几个字,令他产生了一些厌恶。 “我们都将去天堂。” 天堂是什么?什么是天堂?壮年可不清楚,不过,转念一想,将来与母亲在一起的日子,应该就是天堂了,至少,对不自觉露出了笑容的壮年来说,是的。 在高等车厢后面的车厢里,有一节车厢,坐着一对新婚夫妇。他们想要去被称作天堂之地的地方,度过他们的蜜月。男人穿着帅气的深灰色西装,一双崭新的皮鞋,女人则是穿着漂亮的白色连衣裙,一双朴素的高跟鞋。他们不算贫穷,也不算富裕,只是普通的小康生活,即便如此,对他们小两口来说,已经足够了。 他们仍记得婚礼时的盛景,双方的亲戚都为他们献上了祝福,露天的婚礼迎来了万里无云、阳光明媚的天气,仿佛连上帝都在为他们这对相亲相爱的夫妻感到欢喜。在牧师的见证下,两人为对方献上誓言,送出戒指,最后,再以一个深情的热吻作为结尾,完成了一个美满的婚礼。 行驶的列车,还需要一段时间,才会到达夫妻俩的目的地。所以他们在白天漫长的时间里,已经休息了足够长的时间,导致他们反而无法在正常的睡眠时间里,闭上双眼做个好梦。寂静的夜晚里,同一车厢的乘客,已经呼呼沉睡,唯独他们两人没有睡意。 “亲爱的,你睡着了吗?” 女人敞开了双眼,稍稍的侧过脸,看着丈夫闭目养神的脸颊。 “没有,白天的时候睡太久了,现在倒是睡不着了。” 男人听到了妻子低声的呼唤,立刻睁开了双眼,朝着她的方向看去。 妻子的手盖在了丈夫的手上,五指穿过了丈夫的指缝,温柔的包裹着那只比她还要大的手掌。也许是妻子突然的举动,让丈夫有点反应不过来,一时间,丈夫还红着脸错开了视线,同时,脸上被不好意思的害羞以及小鹿乱撞的喜悦纠结在一起,露出了很奇怪的笑容。这种可爱的性格,是女人喜欢他的原因之一。 奇怪的笑容没有出现多久,坚定的眼神,便将其取而代之。脸颊还是带着羞涩的红色,双眼却不再逃避,男人那对令妻子着迷的双眼,接受了爱人深情的眼神。这也是女人喜欢他的原因之一。 至于男人怎么喜欢上他妻子的,其实很简单。 “你这个表情,让我回想起第一次于你见面的时候。” 妻子的脸上,绽放着美丽的微笑,用尽量不会影响到他人睡眠的音量,向她亲爱的丈夫述说起往事。 “那时候,忽然被刚刚见面的男人抓住双手,然后被告白,真的是想都想不到。” “是啊,我也记得。当时,因为你那张美丽的脸,导致对你一见钟情的我瞬间失去了理智,鼓起了从未有过的勇气,直接就向你表明了心意。” 男人亦记起了那段邂逅,与他的妻子一样,露出了笑容。 “你惊讶得目瞪口呆的表情,以及一巴掌扇在我脸上的疼痛,没齿难忘。” 男人故意使坏,算是对妻子刚刚主动进攻的反击。这个反击非常有效,他美丽的妻子因此羞红了脸,压着音量,急忙的说道。 “换做别的女人被第一次见面的男人突然抓住双手,也是我这样的反应。” “不不不,不会的,因为换成了别的女人,我就不会一见钟情了。不会一见钟情,我就不会突然告白,不会突然抓着手告白,也就不会被别的女人赏一巴掌了。” 男人的甜言蜜语,彻底的打败了他的妻子。只见女人实在是受不了他带有点玩笑却又认真的言语,轮到她羞红着脸错开视线了。 “讨厌!” 嘴上这么说,十指相扣的手倒是握得更紧了。 这打情骂俏的情景,从开始上车到现在,已经上演了双手并用都数不清的次数了。难听点的说,已经到了同车厢的乘客们都很想上来抽他们两下的程度。好在大家都是有素质的人,在这对新婚夫妇秀恩爱的时候,基本都选择了无视或者忍耐。 晚上,大家都睡觉的时间,或许更适合他们这么做。 “其实,我有点后悔,当初为什么不早点接受你的告白。” 女人终于稍微从害羞的感情里恢复,又一次与丈夫搭话。夜还很漫长,除了列车行驶的隆隆声外,也就是车厢里其他乘客睡觉时的呼声了。他们并非没有自知之明,只是恋爱容易让人变成傻瓜,使得这对夫妻总是在回过神后才发现那些投向他们的不满的眼神。 “没有关系,亲爱的,不停追求你的那段时光,和现在与你在一起的时光一样,宛如涂在舌头上的蜂蜜,甜得我心慌。” 男人把被握住的手抽出,换上右手继续与之相握,左手绕过了妻子的双肩,将她稍微的往自己的方向拥来。 “即便中间被我拒绝了好几次?” “当然,即便我被你拒绝了好几次,我仍然觉得,追求你的时光是美妙的。” “油嘴滑舌。” “谢谢夸奖。” 男人的言语,逗得妻子发出了笑声。这一甜美的笑声,瞬间充满了整个寂静的车厢,尽管女人已经尽量抑制了声音。 和一开始会红了脸的男人不同,一旦进入状态,他就会变成一个给予心爱之人足够爱意的家伙。对他来说,如果这种听起来非常肉麻的话语能令他身边最美的女人开心,那他可以完全不在意他人的眼光,说出足够多能撑起妻子笑容的爱言。 “还要多久,才能到达目的地呢?” 妻子忽然换了话题,也许是因为有点羞过头了。 “快了,应该快到了。到时候,我带你游历那里的美景,享受当地的美食。我要牵着你的手,让那里的男人嫉妒、女人羡慕。到黄昏的时候,找一个画家,记录我们两个在夕阳下相拥相吻的幸福时刻,然后……” “够了够了,真是的,你还没完没了了。” 妻子本想转移话题,让她怦怦直跳的心儿稍微休息休息,没想到,她的丈夫反而更加来劲了,这嘴巴说得停不下来。那股热情,可是把女人的脸烤的火热,现在就跟熟透了的西红柿似的。女人坐斜了身子,头勉强的靠在了丈夫的肩膀上,凭借着那可靠的依偎,稍微的冷静了下来。而男人也乖乖的闭上了嘴,往妻子的方向靠了过去,让他心爱的人能尽情的享受这幸福的时间。 “和你在一起之后,我的世界,一下子变成了天堂。” 女人闭上了双眼,翘着嘴角的说道。 “呵呵,等到了目的地,你再说是天堂也不迟。” 夫妻两人,在热恋之中,忘记了寒冷,感受着彼此的体温。他们一边在夜里轻声细语,一边期待着列车到达他们所希望的“新的天堂”。 “咕噫嘿嘿嘿~” 在一节豪华车厢里,一个商人,屁股往前坐、身子后倾,以偏向躺卧的姿势,在他自己的座位上舒适的睡觉。车厢很安静,大家都睡着了,要说比较讨人厌的,就是这个商人响亮的呼噜声了。 除了呼噜声之外,他还说梦话,比如刚刚诡异的笑声,就是他在作祟。前一晚上,他还因为生意的事情,睡不着觉,因为另一方的答复迟迟未到,把他着急的像只热锅里的蚂蚁,直到今天中午,终于和对方谈成了生意后,松了一口气,今天晚上终于是能睡一个好觉了。 对他来说是好事,对其他乘客可能不太好,毕竟这家伙的梦话啊,吵。 又是奇怪的笑声,又是突然的喊叫,又是奇怪的哭泣,这一晚上,不少乘客由于商人的吵闹,不情愿的醒来,然后疲惫的睡去。他做梦,大抵与钱分不开关系,爽的,就是在金币里游泳的恶俗美梦,不太开心的就是赚少了钱,哭起来的就是亏了买卖,嘀咕的就是一些不得已花钱的情况。 反正都跟钱有关。 这个商人,对其他人是个小气鬼,对自己倒是很大方,不止穿的都是些名牌衣裳,身上能带的饰品也是样样不少。左手手腕上,戴的是金边装饰的腕表,右手上带着纯金制的手环,脖子上带着一条著名艺术家留下的遗物项链,价值连城。除此之外,别在衣袋上的钢笔,是专门找人定制用来签合同的,在那胖肚子下面的腰带,亦是用珍兽皮革制成,等等等等。 总而言之,对待他自己,一定不会省。 至于其他人,那就不同了。他在他的人际圈里,是出了名的铁公鸡。先不提朋友,就算是家人,他都不舍得花钱。兄长结婚,他不送礼物,父母生日,两手空空,反正一分钱都不肯花。至于做生意,他可精明得很,若不是他真有点本事,许多人还真不愿意和他做生意。就算是一丁点的便宜,商人都不想放过。 “哈哈哈哈哈!!!发财啦发财啦!!” 三个半夜,列车驶过铁轨的声音,足够震耳欲聋了,然而,突然响起的大笑声,与之想必,不逊色一丝一毫。坐在他后面的是一个有钱人,已经被他吵醒了好几次,再有素质,亦是忍无可忍,极其不爽的往商人的座位踹了一脚。谁知这商人睡得跟死猪一样,没有一点反应。倒是吵闹的嘴巴,一下子就闭上了,让人怀疑他到底是不是醒着。 过了差不多半小时后,众人又在暮色中沉睡了。长途列车,只是坐着什么都不做,亦会产生一种疲劳感,所以很快,不满声渐渐消失,豪华车厢里,再一次只剩下了睡觉时的呼吸声。当然了,商人的呼噜声,依然“傲视群雄”。 他再次做梦了,这次梦见了什么呢?他梦见,梦见了一个他暗恋已久的女人。这是少有的,主角并不是钱的梦。还在学校的时候,他暗恋着同班的一位姑娘。那个姑娘貌美如花,许多男孩都喜欢,样貌平平,甚至难听点的说长着一张不讨人喜欢的脸的商人,有着自知之明,不敢去向那位姑娘告白。 睡着睡着,商人突然停了鼾声。 在毕业的时候,毫不意外,有很多优秀的男孩向姑娘表白,无一例外,所有男孩都被拒绝了。这个在他的意料之内,长期注意着女孩子的商人知道,这个姑娘有多么的难以驾驭。不过,有一个人使他非常不爽。 告白也就算了,竟然胆敢触碰那位姑娘的玉手!好在姑娘拒绝的同时,还狠狠给了那男人一巴掌,商人才稍微解气。之后商人依旧关注着心仪的女孩,他在社会上慢慢展现着非凡的贸易才能,快速的踏入了有钱人的领域,学习着有钱人的作法和礼仪等,为的,就是等着能以一个优秀的男人的身份,站在那个女人的面前。他骄傲的认为,没有女人会不喜欢一个成功的男人。 商人似乎睡得不太舒服,侧转了肥胖的身子。 商人离希望越来越近,他有钱了,有地位了。不出众的样貌,就用钱买装饰品来掩饰,所以他不会吝啬能给他自己花的钱。终于有一天,有很多美丽的女人都想成为他的伴侣,这样的事实,给予了商人自信,他觉得可以了,于是,他自豪的挺着他的大肚子,前去心仪的挂娘那。 睡梦中的商人,哽咽起来。 他喜欢的那个女人,已经搬家了。商人失算了,为了繁忙的事业,有一段时间,他暂时放弃了对姑娘的跟踪和调查。导致他终于到达理想状态的时候,找不到那位姑娘了。他愣了,一时间,他不知该如何是好。尽管在外人看来,他是个小气鬼,但他愿意为自己花钱。那是他想要的女人,所以花钱没问题。这么说服了自己的商人,花了一大笔钱给一些侦探,希望他们能找到那个女人。 商人停止了难听的哭泣声,那哭声甚至让附近的人做起了噩梦。 钱,不愧是他最疼爱的。钱是万能的,商人一直这么认为,那是他的信条,夸张点的说,钱就是他的上帝。侦探有了那个女人的消息,给了商人那女人接下来会出现的地点,不过,没有说明详情。其他详情有什么用?商人只想知道那个令他日思夜想的女人在哪里而已!刚好,他有一笔生意,就是要前往这个地点。 大家都安安静静在睡觉的时候,商人忽然手舞足蹈起来,若是有人看见,肯定以为他是疯子。 钱!万岁!万岁!这是命运的安排,。是名为钱的上帝给予的浪漫的安排!商人的梦里,钞票长出了手脚,金币拼成了他喜欢的那个女人的模样。商人以非常绅士的动作,牵着女人金灿灿的娇手,揽着金光闪闪的细腰,在钞票用古董和钻石奏成的奇怪音乐里,跳起了优美的舞蹈。他们踏在了野兽的真皮制成的舞场里,沐浴着于各路有钱人羡慕的目光,更重要的是,跪在一旁、头发骚乱不堪、衣着破烂、神情扭曲的一个男人。那个男人,就是一直不肯放弃,不断追求着商人心爱女人的家伙。看看那惨淡的模样,就连小气得出名的商人,都对为那可怜的人,投去了一枚金币。 商人又笑了,这之前那声“发财了!”不同,是冷笑。 商人与女人,一人穿着闪耀着金光的西装;一人穿着闪耀着银光的婚纱,在由金银珠宝构成的城堡里,于钞票上帝的面前起誓,他们就要成为夫妻了。还差一个吻,一个深情的问,一个决定下半辈子的,吻。商人嘟起了嘴巴,双唇突出,时不时还发出了类似老鼠叫声的声音。只有毫厘之差,他的嘴就亲上去了。 “对不起,我爱的人不是你。” “嗯?” 梦里出现的意外,让睡着的商人发出了疑惑的声音。 他惊讶的发现,与他亲嘴的,是这次生意的客户,周围的钞票,用热烈掌声,为他们两人送去了祝福。他傻眼了,想推开对方,却发现双手不听使唤,紧紧的抓着对方的手腕,甚至把客户用公主抱的方式抱了起来。他惊讶的想要叫出声,却发现只能叫出来钱。无奈又受到惊吓的商人,环顾四处,寻找着那个女人,随后,他看见了,他清楚的看到了。 心爱的女人,与那个讨厌的人,结婚了。 “不可能!” 他惊醒了,大喊了一声之后,从噩梦里,清醒了。冷汗侵占了他发亮的额头,宛如裂缝一样的小眼睛,顿时挣得跟茶杯似的。他的叫声再一次的吵醒了其他乘客,他们受不了了,纷纷走到了商人这里,对着他愤怒的指责起来。 不过,任何的指责,都是左耳进右耳出。他一边点着头对其他人道歉,一边在心里安慰着他自己。 ‘不会的,不会的。那个女人就在接下来会让自己发大财的地方,这就是命运的安排!能和钱一起遇到她,没有比这更浪漫的事情了!’ 当其他人不再浪费口舌,回到座位上的时候,商人露出了莫名其妙的傻笑,继续幻想着接下来的“天堂”,再度睡着了。 列车的豪华车厢,和其他车厢相比,除了装修更加精美之外,每两个座位还会搭配一张桌子,而且不同组的座位之间,也有着一定的距离,需要休息时,可以直接躺在长椅上。这就是有钱人才能享受到的好处。就在着头节豪华车厢内,在最靠前的左侧座位上,坐着一对父女。这位父亲,可以说是这趟列车上最有钱的人。 但是,在享受着全车最好的服务与座位时,他的表情则是充满了忧愁。现在正枕着他大腿的女儿,是这位父亲的掌上明珠。他就这么一个乖巧的女儿,至于他心爱的夫人,早在三年就去世了。女儿继承了母亲的容貌,简直就是个活生生的缩小化的爱人,也只有那对碧绿色的眼瞳,在提醒着这位父亲,他所爱的人已经去到了遥远的地方。 父亲抚摸着女儿柔顺的银发,柔软的小脸蛋因为枕在了他的大腿上而压扁,非常可爱。他就像是在抚摸易碎品似的,很小心,很小心。一来害怕弄醒了女儿,二来是借此寻求着安慰。乖巧的女儿很懂事,她从来不会吵闹,也不会因为寂寞就哭喊着要繁忙的爸爸陪她。女儿无论是在家里,还是在学校,都是个值得称赞的孩子。可就是这样的表现,宛如一根根针刺,扎痛着父亲的心。 他渴望孩子向他撒娇,渴望孩子开心的玩耍,渴望着他的孩子……一滴豆大的泪珠,滴落在女儿稚嫩的脸颊上。父亲哽咽了一下,慌忙的用大拇指拭去了那多余的东西。他不是因为回忆起妻子而伤心,也不是因为女儿太过懂事而伤心。是远比这两件事更过分的残酷,让这位富翁不得不低头落泪。 他的宝贝女儿,双腿得病,不能动弹。 黄色文学永久地址: huangsewenxue.com 免翻发布:huangsewenxue.net 自动回复箱:bijiyinxiang@gmail.com 当他的女儿痛哭流涕的趴在他怀里的时候,这位父亲曾经悲痛的诅咒这个世界。他不明白,为什么这样的噩耗,会降临在一个如此乖巧可爱的孩子身上,失去妻子已经足够令他痛苦了,现在连他的女儿都要遭遇如此的悲伤,这个男人不明白,一辈子几乎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他人事情,为什么会接二连三的遇到这种绝望。